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九批通过《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苏卫法监〔2005〕79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以下简称GMP)和卫生部《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的规定,经审查,南通双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符合GMP要求(见附件),现予公布。
通过GMP审查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我厅将颁发“保健食品GMP证书”和“保健食品GMP审查通过单位”铜牌。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通过GMP审查,符合GMP要求的,可以生产所通过审查类别的保健食品。如需增加保健食品类别的,应重新申报。凡未申请GMP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部门不予核发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批件。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省卫生厅公布的九批已通过《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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