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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总体要求,经以区为单位创建评估,所在省(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全面评估和国家重点复核,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被列为候选示范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示范区质量,依据创建工作程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区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年4月24日17时前,以信函方式向我省中医药局实名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名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名“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南京市中央路42号
江苏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邮编:210008
2、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6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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