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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2004年第17号(关于注销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卫生审查批件等)


发布时间:2004-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4年  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卫生部于1998年下发《关于1998年全国保健食品市场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监法发(1998)第9号),将食品新资源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荞麦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钝顶螺旋藻、极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蚕蛹列为普通食品管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上述类别新资源食品的卫生审查批件,并停止受理上述类别新资源食品卫生审查批件的转让、变更、补发。

                          卫  生  部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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