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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审核


发布时间:2007-1-5
 

许可项目名称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审核

办理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

办理程序

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省级药监管理部门复审→国家药监管理部门受理并发出书面通知→国家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国家药监管理部门审核→公告→发证。

申报材料和要求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医疗机构概况;

3、   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4、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管理机构与负责人情况;

5、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情况;

6、   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及人员情况;

7、   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年均门诊诊疗及入出院人次;

8、   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情况;

9、   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10、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情况(近三年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情况);

11、其它有关资料。

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1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地点

省卫生厅医政处(厅办公楼1813

责任人

赵莉萍

咨询联系电话

02583620876

相关表格下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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