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条件审核
许可项目名称
健康相关产品卫生部卫生许可前的省级初审
(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水质处理器和饮用水用涂料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和新资源食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令)、《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卫监督发〔2006〕124号)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和要求
详细请见:
卫生部印发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地点
省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处(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办公楼一楼许可受理大厅)
咨询联系电话
025-83620797;83620798
相关表格下载
表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