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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省直管单位)


发布时间:2007-1-5
 

许可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省直管单位)

办理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和要求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省卫生监督所具体承办省直管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包括受理申请、资料审查、现场审核、上报审批等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审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地点

省卫生监督所许可受理处(南京市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办公楼一楼许可受理大厅)

咨询联系电话

025836207978362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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