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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惠民医疗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07-2-25
 

  江苏省惠民医疗服务目前主要面向低保人群,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各医疗机构对收治的惠民服务对象医疗费用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五免”: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免收门诊治疗费,免收住院诊疗费,免收医院基本医疗护理费。“五减半”: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放射检查费等减半收取。

  各地在省定惠民医疗政策的基础上,又因地制宜作了拓展和补充,进一步扩大惠民范围。

  南京市——援助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又没有医保患病需治疗的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核准并经有关医院认可。

  援助对象认定程序:由个人向居委会(村委会)申请,提供特困证明和疾病证明,通过区(县)、市民政局审核后,领取医疗救助卡(每年需年检确认),凭证在惠民医院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援助内容:主要为常见病、多发病等基本医疗。

  减免、优惠标准:共有十三项减免、优惠政策,简称“五免五减半三优惠”。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收普通门诊诊疗费、免收门诊注射费、免收住院诊疗费、免收医院基本医疗护理费;床位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放射费分别减免50%;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特困病人,所有费用均按一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定额标准和自付比例等规定执行;药品在统一采购、管理和使用的情况下,药品零售价再下降8%,让利于患者;因病致贫的特困病人视实际情况,给予更大的医疗优惠。

  扬州市:努力办好“慈济医院”和“慈济窗口”。慈济医院药品为特困群体实现平价进出,医院门诊和住院平均费用分别控制在普通医院的50%和60%以内。

  常州市:全市所有二、三级医院建立惠民医疗服务点,对全市低保和特困人员实行“十免十减半”的医疗优惠政策。“十免”为:就诊时,凡涉及到门诊挂号、诊疗、注射、住院诊疗、空调、注射、陪客、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检查等十个项目,费用全部减免。“十减半”为:就诊时,凡涉及到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护理、手术、X线透视、心电图检查、脑电图、B超检查、血液透析、肿瘤化疗等十个项目的检查,全部收取一半费用。

  为了方便低保特困人员就诊,市卫生局制定了就诊、报销程序,并组织全市所有二、三级医疗机构联系不少于30——50户特困且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上门提供医疗咨询和医疗服务。

  泰州市:实行“五免、五减半、两优惠”。“五免”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一般检查治疗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五减半”为:床位费减免50%(特需病房除外),检验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住院一般检查治疗费减免50%,手术治疗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X线检查费减免50%(包括门急诊和住院)。“两优惠”:大型医用设备包括CT、MRI、B超检查费优惠20%,门急诊和住院药费(医保用药甲、乙类目录以内的品种)优惠10%。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减免优惠对象,发生门诊费用时,实行与门诊费用相关的“三免三减半两优惠”,发生住院费用时,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金额减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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