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卫生概况


2006年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简报


发布时间:2007-3-20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省各级卫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落实科学经发展观,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全面推进中医药、卫生监督、科技人才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稳步发展。现将2006年全省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医院工作、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基本情况简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卫生机构总数继续增加。2006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17143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819个,增长11.87%。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我省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站1418个,较上年增长56.61%,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增长74.07%,(相应的减少了卫生院65个,减少4.42%)。另外今年新增诊所229所,较上年增长11.19%。

  2006年全省医疗机构16614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1442个,较上年增长17.21%,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8.87%;营利性医疗机构5073个,较上年增长2.65%,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0.53%(见表1)。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736个,占全省医疗机构的22.48%;集体5871个,占35.34%;联营73个,占0.44%;私营医疗机构5275个,占31.75% 。与上年比国有医疗机构增加193个,增长5.45%;集体医疗机构增加1215个,增长26.04%,私营医疗机构增长了5.97%。医疗机构中,医院1061个,比上年增加47个;卫生院1407个,比上年减少65个(减少的卫生院大多被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395个,比上年增加2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8个,比上年减少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7个,与上年相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8个, 比上年增加80个;另外,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3361个,较上年增加1732个。

  2006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5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防病中心137个,预防保健中心16个。
  至2006年底,全省共成立各级卫生监督所103个,卫生监督(监测、检测)所(站)1个。

表1 全省医疗机构及床位增减按管理类别分析

管理类别

2006

2005

增减 %

实有数

构成 %

实有数

构成 %

医疗机构数

16614

100.00

14798

100.00

 1816

12.27

其中:非营利性

11442

68.87

9762

65.97

1680

17.21

   营利性

5073

30.53

4942

33.40

131

2.65

医疗机构床位数

208896

100.00

197489

100.00

11407

5.78

其中:非营利性

195443

93.56

186664

94.52

8779

4.70

   营利性

10696

5.12

100.00

4.93

960

9.86

   其他

2757

1.32

65.97

0.55

1668

153.17

表2 全省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增减按经济类型分析

经济类型

机  构  数

 床  位  数

2006

2005

增减

增减 %

2006

2005

增减

增减 %

合计

16614

14798

1816

12.27

208896

197489

11407

5.78

国有

3736

3543

193

5.45

134892

131137

3755

2.86

集体

5873

4658

1215

26.08

42211

40766

1445

3.54

联营

73

70

3

4.29

1434

1162

272

23.41

私营

5275

4978

297

5.97

13878

12033

1845

15.33

其他

1657

1549

108

6.97

16481

12391

4090

33.01


  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继续增加。2006年末,全省床位总数达211626张,较上年增加11526张。医疗机构床位208896张,其中:非营利医疗机构床位195443张,占93.56%,较上年增长4.70%;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10696张,占5.12%,较上年增长9.86%(见表1)。医疗机构中:医院床位142735张,占68.33%;卫生院床位53055张,占25.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6680张,占3.20%。与上年相比,医院床位增加10949张,卫生院床位减少1019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2631张。2006年全省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2.77张。

  卫生人员总数继续增加。2006年末,全省卫生人员总数33450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5368人,占82.32%;管理人员23014人,占6.88%;工勤人员25665人,占7.67%。与上年比,卫生人员总数增加18454人,增加5.84%,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8231人,增加7.09%。2006年全省执业(助理)医师114590人(其中:执业医师98722人,执业助理医师15868人),较上年增加5890人,注册护士85955人,比上年增加5412人。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76人,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57人,注册护士1.17人。

  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2006年末,全省有县综合医院(不含县级市,下同)25所,平均每所医院床位380.64张、卫生技术人员419.6人,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157.08人,注册护士181.76人。

  2006年末,全省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站)25所,平均每站卫生技术人员41.7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6.44人。

  2006年末,全省有县妇幼保健院(所、站)25所,平均每所(站)卫生技术人员23.92人,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56人。

  2006年末,全省乡镇卫生院1379个,比上年减少63个,现有床位52581张,比上年减少913张。人员总数7386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2505人,平均每所乡镇卫生院床位38.13张、卫生技术人员45.3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9.65人,注册护士10.91人。

  三、医疗服务

  (一)诊疗人次数
  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继续上升。2006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数为17783.75万人次,其中:门、急诊17305.03万人次。按医疗机构类别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总诊疗数16798.19万人次,其中:门、急诊数16533.72万人次;营利性医疗机构总诊疗数757.91万人次,其中:门、急诊数728.48万人次。全省各类医疗机构总诊疗数见表3。

表3 全省医疗机构诊疗数和入院人数

机构类型

诊疗人次

入院人数

人次

(万次)

构成 %

人数

(万人)

构成 %

总计 

17783.75

100.00

480.12

100.00

医院

10506.44

59.07

345.74

72.01

疗养院

20.56

.0.12

1.59

0.3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51.92

5.92

  10.45

2.18

卫生院

5433.25

30.55

116.04

24.17

门诊部

322.65

1.82

0.04

0.01

妇幼保健院(所、站)

350.48

1.97

5.89

1.23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98.45

0.55

0.37

0.07

  全省医疗机构提供的平均每一居民全年总诊疗次数为2.43次,其中:门、急诊人次数为2.36次。

  (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