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苏卫医〔2009〕25号)
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通知的通知
苏卫医〔2009〕25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关于印发《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