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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2006年)》的通知(苏卫医〔2006〕18号)


发布时间:2006-5-29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2006年)》的通知

苏卫医〔2006〕18号

各市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厅直有关医院:

  根据卫生部指示精神,今明两年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为了提高我省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成效,我厅根据去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卫生部督导方案要求,修改、完善了《江苏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2006年)》(以下简称《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医院基础管理工作。从去年卫生部和我厅督导、考核的情况看,医院基础管理仍是我省医院工作中的主要薄弱环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考核细则》的要求,认真查找医院基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力争抓出成效。

  二、努力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贡献。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中,要紧紧抓住“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四个重点,尤其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狠抓各项费用控制措施的落实,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取信于民。

  三、加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把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今年医院工作的重点,在去年建立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组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班子不散,人员不减,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考核细则》是对全省三级医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效进行督导、考核的依据。各市卫生局要根据《考核细则》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二级医院的相关细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四、严格奖惩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单位也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措施,该依法依规查处的,要严肃查处。我厅将对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在明年的医院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对考核结果低于全省平均分的单位,将不受理其基本现代化医院考评和等级医院评审申请。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抄  送:卫生部、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江苏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细则(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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