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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应急〔2007〕3号)


发布时间:2007-1-18
 

省卫生厅关于转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7〕3号

各市卫生局、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10月,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了卫生部等十部委印发的《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为进一步明确卫生部门在该预案中的职责,增强预案的操作性,指导和规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开展中毒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印发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江苏省卫生厅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日

抄  送:卫生部应急办

 
  附件下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技术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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