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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的通知(苏卫应急〔2006〕30号 )


发布时间:2006-10-12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3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地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重新修定了《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我厅以苏卫疾控[2002]24号文件印发的《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2002年修订)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月八日

抄 送:卫生部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

 

附件:

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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