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厅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卫生厅重大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5〕4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单位:
为加强江苏省卫生厅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规范重大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及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医学科技进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卫生厅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卫生厅重大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两个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厅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 送:省科技厅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重大医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卫生厅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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