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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7〕49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了《江苏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卫生监督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
二○○七年八月六日
抄送:卫生部,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建设厅、环保厅,各市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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