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关于卫生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及2005年度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中初级资格考试的通知
苏卫人〔2005〕28号
各市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5〕57号)精神,经研究,定于今年10月15日进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10月15日-16日进行2005年度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做好考核(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从2005年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实行考核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一)考核对象
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06年度申报评审的人员。
由于今年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中初级资格考试与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同期举行,2006年申报相应高级资格的人员可直接报考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从2007年起申报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专业技术资格,须具有医学工程或卫生管理专业低一级资格。
(二)考核时间
正高:10月15日上午8:30至11:30。
副高:10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考核效用
考核是评审的一项程序,考核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后统一下发考核成绩通知书,其成绩可作为申报200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成绩把握标准由当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本次考核成绩达到200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标准线的,也可作为申报2007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2005年5月28日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2006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1)正高成绩100分以上,副高成绩500分以上的。
(2)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非社区专业(除全科医学外),正高成绩80分以上,副高成绩450分以上的。
(四)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卫生部量化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用书。
2、考核专业:考核专业共分为79个,具体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以下简称《考核专业一览表》,附后),新增了计划生育和风湿病专业。报考专业原则上要与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自2006年起,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人员,只能参加全科医学专业的考核;申报社区卫生其他专业的人员,可选择《考核专业一览表》中相应专业。
3、考核形式
(1)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仍采用纸笔作答形式。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观题(案例分析题)。客观题涂卡,主观题笔答,试题中含有一定的专业外语阅读能力试题(申报社区类专业的人员除外),外语语种除中医外(中医类专业为英语和日语)均为英语,若个别报考人员选择规定语种之外的语种,请在《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正高)》(附后)中注明。考核时间3个小时。
(2)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仍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考核时间2个小时。
4、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局和厅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省辖市设立考场。
(五)考核免试对象
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考核:
1、考核期间正在援藏、援疆,2006年申报的;
2、考核期间正在援外,2006年申报的;
3、从外省、外系统调入申报确认资格的;
申报200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考核期间因公出国的(提供政府任务批件与因公护照复印件)可以先评后考。
(六)考核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施。
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地区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请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具体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2、考核报名工作于8月30日前结束。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卫生局确定。正高级考核报名采用统一的EXCEL表,副高级考核报名采用统一的报名软件(EXCEL表样和副高报名软件请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热点栏目下载),各市卫生局于8月30日前将报名数据盘等材料送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考核报名工作按市进行,在宁省属单位在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6日,宁外省属单位在所在地报名。
二、2005年度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中初级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医学工程、卫生管理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2002年毕业的大专生可以直接报考助理工程师或研究实习员资格,2002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资格。
(二)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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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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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6日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技术员)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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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助理工程师) |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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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工程师)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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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研究实习员) |
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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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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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助理研究员) |
173 |
科目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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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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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10月15日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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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10月15日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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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0月16日 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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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0月16日 14:00-16:00 |
(三)考试考务工作
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在宁省属单位在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宁外省属单位在所在地报名。报名工作于8月30日前结束。
报名管理工作、准考证制发工作、考试试卷交接工作、考试实施筹备工作等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5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5〕77号)(附后)执行。
三、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
1、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任职(专业)年限、论文(专著)、病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信息化素质培训)、奖项、科研课题(含批文、鉴定、结题)等要素的截止时间,按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底把握,并均应提供原件或原件复印件。
2、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非免试对象如果没有获得上述规定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须省人事厅发证机构出具遗失证明)不得申报。
3、对申报社区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得申报。
江苏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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