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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食管癌、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7〕15号
南通、镇江、泰州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癌诊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落实《中国癌诊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的工作目标,卫生部在我省启东市开展肝癌早诊早治项目,在扬中、泰兴市开展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有关要求,制定了《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江苏省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项目地区按要求,做好肝癌、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各项工作。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1、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江苏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领导组和专家组名单
3、江苏省食管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4、江苏省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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