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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68号文印发)


发布时间:2006-10-12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6〕68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卫生部印发了《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218号)。根据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9年6月17日我厅制定的《江苏省实施〈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细则》(苏卫防〔1999〕41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抄 送:省有关部门,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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