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函(苏卫疾控函〔2004〕10号)
转发《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函
苏卫疾控函〔2004〕10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便函[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市卫生局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并于4月20日前将所填表格报我厅(电子信箱:xiazh@jswst.gov.cn)
附件:
1. 卫生部监督司《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2.职业病诊断人员调查表
江苏省卫生厅疾控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