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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简报


发布时间:2008-7-21
 

2007年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统计简报
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007年,全省各级卫生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重点,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城乡卫生面貌发生变化,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改善。

  一、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总数。2007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19129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986个,增长11.58%。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的原因主要是我省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975个,较上年增长69.67%,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4个,增长60.64%,(相应的减少了卫生院23个,减少1.63%)。卫生院1384个。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减少901个,减少9.55%。

  医院按床位数分: 100张床位以下医院742个,100-199张的医院144个,200-499张的医院135个,500-799张的医院51个,800张及以上的医院33个。

1                             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

床位数()

2007

2006

2007

2006

总计

19129

17143

 219992

211626

#医院

1087

1061

151532

142735

#综合医院

722

716

102707

97354

中医医院

85

87

18204

16656

专科医院

265

243

27735

2599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6975

4111

9670

6680

卫生院

1384

1407

52957

53055

  #乡镇卫生院

1352

1379

52187

52581

门诊部

458

395

110

127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8537

9438

-

-

采供血机构

21

32

-

-

妇幼保健院(所、站)

106

107

1870

1771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49

48

816

95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6

153

-

666

    注:(1)本表不含村卫生室;(2)#系其中数。以下各表同。

  2007年末,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166个,其中:省级1个、市地级13个、县(区、县级市)级129个。与上年比较, 增加13个。

  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组建108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其中:省级1个、市地级13个、县(区、县级市)级91个。

  2、医疗机构床位数。2007年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219992张,其中:医院床位151532张(占68.77%),卫生院床位52957张(占24.03%)。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11446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8797张,卫生院床位减少48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2510张。

  3、卫生人力总量。卫生人力总量即卫生人员总数与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之和。2007年末,全省卫生人员总数355309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40883人。与上年比较,卫生人员增加20801人(增长6.2%);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增加人。调整统计口径是卫生人员增加的原因之一,2007年起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列入卫生人员中。

  2007年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286190人,其他技术人员12407人,管理人员23862人,工勤技能人员32850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10822人(增长3.93%),其他技术人员增加1946人,管理人员增加848人,工勤技能人员增加7185人。

  2007年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18676人(其中:执业医师103195人),注册护士94532人。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由2006年3.76人增加到2007年3.89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由1.57人增加到1.61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由1.17人增加到1.29人。

  2007年末,医疗机构卫生人员3376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3956人,内: 执业(助理)医师113657人、注册护士93416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人员884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649人。

表2       卫生人员总数(万人)

2007

2006

 

35.5

33.5

卫生技术人员

28.6.1

27.5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11.9

11.5

            内: 执业医师

10.3

9.9

          注册护士

9.5

8.6

          药剂师(士)

2.0

  2.1

          检验师(士)

 1.8

  1.3

其他技术人员

1.2

 1.1

管理人员

 2.4

  2.3

工勤技能人员

 3.3

 2.6

  注:(1)2007年调整统计口径,一是卫生人员增加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的卫生人员,二是药剂员和检验员等技能人员从卫生技术人员划归工勤技能人员中;(2)2006年数字未做调整,药剂师(士)包括药剂员数,检验师(士)包括检验员数,工勤技能人员系工勤人员数。

    二、医疗服务

  1、医疗机构门诊服务。2007年,全省医疗机构(不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下同)诊疗人次数为23003.14万次, 其中:医院11656.2万次,占46%;卫生院5976万次,占23.6%;其他医疗机构7725万次,占30.4%。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增加7573.4万次,其中,医院增加1149.8万次,卫生院增加543万次(见表3)。

    2007年全省居民到医疗机构平均就诊3.4次。
  

表3                 2007年医疗机构工作量及病床使用情况

诊疗人次数(万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07

2006

2007

2006

     

23003.14

19924.37

549.75

480.12

其中:医院

11656.21

10506.44

391.78

345.74

 内:综合医院

8146.38

7441.22

288.23

256.35

     中医医院

1908.51

 1724.89

 52.99

46.86

     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