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004年我省各级卫生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围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卫生事业得到了稳步发展。现将2004年全省卫生机构、床位、人员、医院工作、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基本情况简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卫生机构总数增加。2004年末,全省卫生机构总数14447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上年增加1714个,增长13.46%。卫生机构总数增加较快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诊所发展较快,今年新增诊所975所,较上年增长27.90%;二是我省各地加强了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今年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45个,较上年增长50.99%,增加的机构除城市新建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外,大部分为从农村卫生室改建、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机构总数不包含村卫生室)。
2004年全省医疗机构13930个,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9375个,较上年增长11.79%,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7.30%;营利性医疗机构4407个,较上年增长21.20%,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1.64%(见表1)。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591个,占全省医疗机构的25.78%;集体4414个,占31.69%;联营67个,占0.48%;私营医疗机构4386个,占31.49% 。与上年比国有医疗机构熟数量有所减少,集体医疗机构增加11.27%,私营医疗机构增长较快,增长了30.11%(见表2)。医疗机构中,医院995个,比上年增加75个;卫生院1493个,比上年减少109个(减少的卫生院大多被改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371个,比上年增加5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45个,比上年减少中心1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7个,比上年增加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1个,
比上年增加64个;另外,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10800个,较上年增加1596个。
表1 全省医疗机构及床位增减按管理类别分析
|
管理类别
|
2003年
|
2004年
|
增减数
|
增减(%) |
|
机构数
|
构成(%) |
机构数
|
构成(%) |
|
医疗机构数
|
12256
|
100.00
|
13930
|
100.00
|
1674
|
13.66
|
|
其中:非营利性
|
8386
|
68.42
|
9375
|
67.30
|
989
|
11.79
|
|
营利性
|
3636
|
29.67
|
4407
|
31.64
|
771
|
21.20
|
|
医疗机构床位数
|
177695
|
100.00
|
186282
|
100.00
|
8587
|
4.83
|
|
其中:非营利性
|
166882
|
93.91
|
174278
|
9356
|
7396
|
4.43
|
|
营利性
|
6955
|
3.91
|
8242
|
4.42
|
1287
|
18.50
|
表2 全省医疗机构数、床位数增减按经济类型分析
|
经济
类型
|
机 构
|
床 位
|
|
2003年
|
2004年
|
增减
|
增减(%) |
2003年
|
2004年
|
增减
|
增减(%) |
|
合计
|
12256
|
13930
|
1674
|
13.66
|
177695
|
186282
|
8587
|
4.83
|
|
国有
|
3633
|
3591
|
-42
|
-1.16
|
121959
|
124903
|
2944
|
2.41
|
|
集体
|
3967
|
4414
|
447
|
11.27
|
38903
|
39140
|
237
|
0.61
|
|
联营
|
50
|
67
|
17
|
34.00
|
842
|
1001
|
159
|
18.88
|
|
私营
|
3371
|
4386
|
1015
|
30.11
|
8040
|
10465
|
2425
|
30.16
|
|
其他
|
1235
|
1472
|
237
|
19.19
|
7951
|
10773
|
2822
|
35.49
|
2004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43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防病中心139个,预防保健中心4个。
至2004年底,全省共成立各级卫生监督所95个,卫生监督(监测、检测)所(站)1个。
医院、卫生院床位继续增加。2004年末,全省床位总数达188990张,较上年增加9091张。医疗机构床位186282张,其中:非营利医疗机构床位174278张,占93.56%,较上年增长4.43%;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8242张,占4.42%,较上年增长18.50%(见表1)。医疗机构中:医院床位123087张,占66.08%;卫生院床位54214张,占29.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2503张,占1.34%。与上年相比,医院床位增加7723张,卫生院床位减少2131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加2438张。2004年全省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2.46张。
卫生人员总数有所增加。2004年末,全省卫生人员总数30945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0134人,占80.83%;管理人员23064人,占7.45%;工勤人员27484人,占8.88%。与上年比,卫生人员总数增加5726人,增加1.88%,卫生技术人员增加6455人,增加2.65%。2004年全省执业(助理)医师106060人(其中:执业医师89492人,执业助理医生16568人),较上年增加2098人,注册护士76975人,比上年增加3240人。平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3.47人,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47人,注册护士1.07人。
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2004年末,全省有县综合医院(不含县级市,下同)25所,平均每所医院床位348.4张、卫生技术人员394.9人,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152.9人,注册护士168.8人。
2004年末,全省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站)26所,平均每站卫生技术人员43.3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7.35人。
2004年末,全省有县妇幼保健院(所、站)26所,平均每所(站)卫生技术人员22.23人,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00人。
2004年末,全省乡镇卫生院1466个,比上年减少81个,现有床位53786张,比上年减少1830张。人员总数8097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7887人,平均每所乡镇卫生院床位36.69张、卫生技术人员46.3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33人,注册护士10.67人。
2004年末,全省共有12092个村设置了村卫生室,占总村数的98.95%。共设置村卫生室18517个,其中:村办13234个,乡卫生院设点2458个,联合办2136个,私人办153个。全省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2619人,比上年增加688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5104人。
三、医疗服务
(一)诊疗人次数
医疗机构诊疗人次继续上升。2004年,全省医疗机构总诊疗数为14942.66万人次,其中:门、急诊14558.48万人次。按医疗机构类别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总诊疗数14118.39万人次,其中:门、急诊数13777.29万人次;营利性医疗机构总诊疗数586.06万人次,其中:门、急诊数560.66万人次。全省各类医疗机构总诊疗数见表3。
表3 全省医疗机构诊疗数和入院人数
|
机构类型
|
诊疗人次
|
入院人数
|
|
人次
(万次)
|
构成(%) |
人数
(万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