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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了医药价格改革的近期和长期目标。到2011年,要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使医药价格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秩序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明显缓解。到2020年,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完善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医药价格能够客观及时反映生产服务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
《意见》明确,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要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在强化政府对医药价格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坚持促进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的用药及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医药价格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意见》确定了由政府制定价格的药品和医疗服务范围。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由政府制定价格;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制定价格,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意见》明确,政府制定药品价格要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反映供求”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药品临床价值等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加价行为的管理,逐步降低政府指导价药品流通差价率水平,保持药品之间合理差价或比价关系。政府制定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要在合理补偿医疗机构成本基础上,按照扣除财政补助、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差价收益核定。
《意见》提出,在合理制定药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同时,要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等措施进行必要补偿。要进一步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加快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管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评审制度建设,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成本核算方法;建立和完善医药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和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价格管理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医药费用供需双方谈判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医药价格监督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价格行为。
链接:
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
(新华日报 2009-11-25)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新政引起各方关注—— “诊费升药价降”会引发两头翘吗
“诊费升、药价降”,这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关键词。昨日,各大媒体均以显要位置刊登了这一具有方向性的改革新政。此项改革对社会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会产生何种影响?
有利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升值
“《意见》实际上是对医疗机构收费结构的调整,这种调整既有利于对医疗机构形成良性的补偿机制,也有利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升值。”南医大二附院鲁翔院长从管理者的视角理解新政。
鲁翔分析说,医改的投入思路是既补需方也补供方。补需方比较好理解;补供方,主要是补医疗机构,改变“以药养医”旧格局。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才能减少医院对药品的过度依赖,形成医疗机构良性补偿机制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提升双重效应。
省人民医院计财处副处长贲慧介绍,如今医疗机构来自病人的每100元收入中,约75%不是药品就是耗材、检查,医院人员技术劳务及医院管理成本仅占25%左右,技术劳务价值明显偏低。如肌肉注射,每个病员的收费只有6毛钱,一天最多肌注50个病人,收费撑死了只有30元。再比如,普外科的一台胰腺手术,一般要5-6名医生、2-3名护士忙半天,收费只有1300元左右,人均服务收费不足200元,还不如一个理发师半天烫发收费。“扭曲的医疗收费结构对医患双方都有害无益。”贲慧告诉记者,一方面患者因为大处方、大检查加重了个人负担;另一方面医务人员因为技术劳务“不值钱”深感郁闷,为病人服务的热情无疑会受到影响。
有助于缓解大医院看病拥挤
挂号费1元;诊查费,主任医师9元,副主任医师6元,普通门诊3.5元……这是省中医院公示在墙上的医疗服务收费价目表中的内容。也就是说,患者看该院主任医师的“门票”就是1元挂号费+9元诊查费,看副主任医师的“门票”则是1元挂号费+6元诊查费,与社区医院看病“门票”的差别不过是几元钱。而静脉输液费则是“零差距”,都是6元。
“大医院与社区医院收费差距不大,是患者都爱往大医院跑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差不多的收费,谁愿意到小医院去?”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分析说,在国外,社区首诊是强制性的,否则不给报销,所以大医院一般都不会像我们目前这样拥挤。当然,我们的社区医疗起步晚,不能简单照搬国外模式,但也应该看到,近几年社区看病“硬件”条件有了很大改观,社区医生经过全科培训,看病水平也有了一定程度提高。可是,患者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还是习惯往大医院挤,造成社区医院“门庭冷落”,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
“发改委的改革意见称,要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相信对分流病人会起到积极作用。”这位人士建议说,既然考虑用经济杠杆分流病人,那么大小医院之间的收费差距就要拉大到足以“让人心动”,否则就会难以奏效。
是否“两头翘”还得看政策能否配套
“诊费升、药价降”,对缓解人们格外关注的看病贵会有帮助吗?会不会出现诊疗费涨上去了而药价却不降的“两头翘”现象?这是《意见》发布以来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百姓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发改委的意见导向很好,但是好构想能否如期变成好事,还得看相关的配套政策能否到位。”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李少冬分析说,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格提高与药品价格下降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等号,而是取决于技术劳务升值幅度是否足以弥补成本,否则医院为了维持生计还是会想办法赚钱,而创收的门道无非是药品和各种检查。
另一位人士则认为,就目前政府的财力和有关方面的观念而言,指望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一步到位并不现实,有关方面应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诊费升、药价降”,至少要保证两者的“升跌幅”对等,确保不增加患者负担。
(新华日报记者 蒋廷玉)
“高诊费低药费”的另一种视角
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据解释,《意见》中“高诊费低药费”的思路和做法有利于推进新医改方案的落实。
但《意见》一出,各方疑问多多。人们普遍担心:如此改,患者有可能没有受惠于“低药费”,而担负的“高诊费”仍是实实在在。
应该说,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在一些基本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高诊费低药费”有可能不仅解决不了“看病贵”,而且有可能换一种形式让看病更贵。目前的状况是,药品降价,或进了廉价“基本药”,就“玩消失”,不是从厂家“消失”,就是从医院处方上“消失”,这个问题不彻底解决,“低药费”又从何说起呢?再有,就是“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且不说这类价格本来就定得偏高,更何况,由于信息不对称,现在,不必要和重复滥用等问题继续存在,这一块不会为患者省出多少钱。
“高诊费”据称是因为“医疗服务价格不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这其实是一个老问题,在讨论“造导弹不如卖茶叶蛋”之时,就有“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说。现在,这种情况已大为好转,挂号费,普通号虽说涨得不多,“专家号”费用却是增加了几十倍至几百倍。护理和手术等医疗费也涨了一些。而要充分体现高风险和高辛苦的医务工作的技术劳务价值,特别是体现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价值,目前已经变化改善的这些,肯定是远远不够的。
问题是,“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应该由谁“买单”?私立医院和赢利医院没有疑问,患者为自己寻求的服务付费;可公立医院和非赢利医院是公益性的,或正在回归公益,这一块就应更多地由医院支付,不能也不应再“转嫁”到患者身上。如果这个大问题没弄清,没落实,在“适当”名义下,公立医院掀起新一轮医疗创收并由此进一步加重“看病贵”,不是没有可能的。
新医改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保证公立医院的社会公共产品的公益性,做到不分贫富贵贱而人人“病有所医”。为此,就应当运用国家投入和制度来保障医务人员的较高收入和较为安定富裕的生活,并加以严格的行业管理,从根本上遏制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逐利冲动,在医疗服务中尽快恢复高尚的医疗伦理和职业精神,让医护人员真心实意、自觉自愿地参与到解决“看病贵”之中去。
(新华日报记者 顾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