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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行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发布时间:2008-9-2
 

补偿和救助一并审核结算
福州推行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健康报 2008-09-01 讯] 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全面推行,实现了两项业务一个窗口办理,一并审核结算。

  2006年下半年,福州市在福清市、永泰县先后试点开展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受到农民欢迎。福州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 在所辖11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面推行该服务模式。福州市明确,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政府补助资金拨付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的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审定医疗救助对象,确定医疗救助标准。县级卫生部门在新农合管理中心及定点医院开通“一站式”服务窗口,一并办理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业务,实现两项业务一个窗口办理,一并审核结算。

  福州市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积极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减轻农村困难家庭医疗负担。该市试点经验显示,全面推行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资金的使用率。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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