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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参保居民看病先上社区


发布时间:2008-4-7
 

社区首诊制有效分流患者
南昌参保居民看病先上社区

    [健康报 2008-04-07] 从去年7月开始,江西省南昌市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推出了社区首诊制,参保城镇居民看病必须先上社区,经社区医生诊断甄别后,大病、重病患者再转诊到大医院接受治疗。这项制度实施半年多来,有效分流了患者,降低了患者就诊费用。

  据南昌市卫生局局长魏国华介绍,南昌市的社区首诊制是和城镇居民医保一起设计、一起实施的。居民医保推行的同时出台社区首诊制,为的就是能让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

  南昌市规定,参保居民看病必须先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小病在社区解决,根据病情需要到更高级别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参保居民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可享受每人减免8元的政府优惠政策。

  目前,南昌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72个,且均为参保居民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了全市97.7%的城市居民,成功打造了“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截至去年年底,南昌市参保居民达51.17万人,其中未成年人18.82万人,低保对象9.69万人,筹资4100万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接诊城市居民医保对象2.22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级医院的共1058人次;在社区首诊的2.22万就诊人次的医疗总费用为115.72万元,其中医保统筹支付费用41.85万元。

  据统计,南昌市实行社区首诊制以来,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人均门诊费用为52.1元,与同期城市医院平均门诊费用175.37元相比少了123.27元,患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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