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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苏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2-1-17
 

  镇江市卫生局、财政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从30元提高到45元。补助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半承担,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苏州市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从35元提高到38元以上。

  (镇江市卫生局、苏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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