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市县交流 >> 镇江


镇江市采取切实措施推进社区卫生又好又快发展


发布时间:2008-7-7
 

    一是财政投入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和城区常住人口年人均1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年安排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1700万元,对998种社区常用药品实行零差率配供(为全省最多)。

  二是强化考评机制。分为七大类17项58个小项,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量化考核,并将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考评指标。

  三是发挥政策措施导向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实行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和双向转诊制,规定城镇参保人员必须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提高居民在社区就诊结报待遇,参保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享受40%的门诊报销比例。

  四是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基本医疗服务包”救助制度,对年满70岁以上的救助对象,在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时,规定目录内的费用个人不付费;对所有救助对象在社区门诊实行“五免五减半”、住院实行“慈善定点医院”救助政策;对7万名老人进行免费体检,城市60岁以上老人健康档案健档率达92%。五是完善服务功能。规范社区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开展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与605名离休老干部签订健康保健协议。

(镇江市卫生局)

 
  附件下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苏ICP备05071004号 |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836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