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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推出社会医保新办法


发布时间:2007-11-23
 

  【《新华日报》2007-11-23讯】《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正式进入政府规章制订程序。据悉,这一新办法将于明年1月起实施。

  作为全国最早的医保改革试点城市,镇江此次又有创新:首先,新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特殊医疗补充保险、住院医疗补助保险三个补充险种,各险种均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开放,还增加了外国人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保的规定。其次,提高参保人员保障待遇,统账结合基本医保待遇封顶线由3万涨至5万;住院花费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患者个人只需自付10%;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患慢性肾衰竭、癌症等特殊病种产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补偿比例由40%提高至50%,确保镇江人人有医保,都看得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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