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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推出医疗质量责任目标管理


发布时间:2004-4-1
 

无锡市卫生局推出医疗质量责任目标管理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无锡市卫生局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年”的要求,在市属医院中推出了医疗质量责任目标管理。

  管理目标要求,市属医院的医疗质量指标和主要工作效率指标要全面达到或超过等级医院标准;不发生违反医疗法律、法规、制度的事件;不发生三级以上医疗事故;不发生重大医疗责任纠纷,医疗投诉率较上年下降20%以上;医疗服务质量满意率>90%。

  要求各医院建立一把手负责的医疗质量管理机制,建立三级质量控制管理网络;抓住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管理。全面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强化“五个三”的工作要求,加强“两个档案”管理;继续推行临床药师查房工作;开展医院感染前瞻性调查。

  市卫生局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考核标准,对市属医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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