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日报讯] 从10月1日起,泰州居民在社区就医将享受更多优惠。根据测算,总费用要比在大医院少花50%—60%。
2007年该市规定,参保职工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比一级医疗机构低200元。在同一个年度内多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减至200元。目前,该市政府已经拨出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补贴实行药品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月起,医保人员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将没有“门槛费”,也就是取消住院起付标准。参保职工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减免诊疗费、挂号费,而且个人自付比例分别比在二、三级医院就诊费用低15%、2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