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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积极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工作:
一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我市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流动人口的聚居情况,制订《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使新苏州人能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同城待遇。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0个、站1045个,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99%,为流动人口构建了一个坚实有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各家医院坚持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为外来人口开放绿色通道,提供及时规范的医疗急救。
二是努力提升医疗保障公平度。2003年,我市在国内率先制订了地方性规章《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农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健康保障。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市等地对参保流动人口实行与当地农村居民一致的同城待遇、相同的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
三是积极提供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为提高流动人口的健康水平,市政府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外来孕产妇限价定点分娩列入实事工程,提供全程服务。对流动儿童实行免费计划免疫,每年投入经费近千万元,为100万人次的外来流动儿童提供免费服务,建立免疫屏障。对外来孕产妇实行限价定点分娩,各市区确定一家定点医院,为外来孕产妇提供限价分娩,产前检查限价150元,正常产限价800元,产时应急剖宫产1500元,累计已实行3000余例,有效降低了外来孕产妇死亡率。实施结核病免费治疗,实行“发现、诊断、治疗、督导”的免费服务,有效控制了结核病的发病率。实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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