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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推进卫生工作


发布时间:2008-7-1
 

  6月21日,苏州市卫生局组织召开各市区卫生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和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分管领导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医院要明确考评标准,按级负起责任,逐条抓好落实,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动员会、向职工发一封信、挂一幅宣传横幅、出一期创建工作专栏、组织一次测评问卷调查;抓好“五个到位”,即研究部署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和创建措施到位;落实“五个明确”,即:测评标准要明确、责任分解要明确、措施落实要明确、责任领导要明确、操作方法要明确。

    苏州市卫生局局长张月林在会上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做到“三个全面”:一是全面动员。要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中去。二是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全面督查。要实行“三级督查”,市卫生局对市区医院开展明察暗访,各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医院进行督查,各医院进行自查。各相关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与当前的工作结合起来,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推动苏州市卫生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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