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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出台新农合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药费补偿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7-11-10
 

    随着人均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增长,新农合可用基金总量的提高,近期,泗洪县出台了《泗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药费补偿试行办法》。至此,泗洪县新农合门诊补偿工作开始向村级医疗机构延伸,扩大了补偿受益面,方便了农民就医。一是使参合农民就近看病就医有了制度保障,做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导向,提高了村级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利用率;二是符合建立乡村一体化趋势,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创建工作;三是有利于合作医疗宣传,提高了乡村医生工作主动性和农民参合积极性。

(泗洪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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