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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医患纠纷专业调处机制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08-2-29
 

   [新华报业网讯]   今后南通市民发生医患纠纷,有了专业的解决问题新渠道。2月28日,南通市委、市政府举行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南通市医患纠纷专业调处机制正式启动。

  建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是南通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个重要决策,是解决新型医患纠纷的一个新探索,省委书记梁保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分别为此作了明确指示和重要批示。

  新成立的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司法部门业务指导,市、区、医院三级联动,调处中心具体运作”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体现调处工作的群众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目前,该机制先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三家医院试点运作,然后在其他县(市)区逐步推开。

  医调中心日常管理委托崇川区实施,市卫生、司法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人员从各部门抽调与聘请相结合。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医调中心建立市医疗事件责任鉴定专家库,研究制定鉴定工作实施细则,吸收公、检、法等部门法医进入专家库,并实行回避制度,增强医疗事故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医患纠纷调处理赔采取“分级调处、统一支付”的办法实施。对赔付额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性医患纠纷,以医院为调处责任主体,必要时医调中心派人上门协助调处;对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医患纠纷,由调处中心负责调处,医院积极配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南通市分公司等三家保险公司与三家试点医院分别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并引入保险经济公司共同参与。凡经医调中心或医院调解达成协议涉及经济赔偿的,将由保险公司通过调处中心统一向患方支付赔偿,而医院不再向患方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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