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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新农合”补偿最高10万元


发布时间:2008-7-25
 

  [《新华日报》2008-07-25讯] 连云港市自本月起再次提高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参合农民个人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由4万元调高至10万元。

  按照新方案,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将实行费用分段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别补偿的方式。医疗机构级别越高,医疗费用补偿越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费用补偿按分段标准补偿;而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转市外医疗机构的,其医药费用补偿在分段标准的基础上降低4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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