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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五项措施担保药品“零差率”销售


发布时间:2007-9-20
 

  一是重新调整和科学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水准,实行预算管理,本着“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实行社区药品零差率销售所产生的收入减少,由政府实行政策性补偿,包括利润、药品销售过程中的成本以及正常损耗。

  二是对社区药品实行集中询价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介环节,严防更高、更集中、更大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经综合评审,确定连云港市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源来堂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德众药业有限公司为该市城市社区药品统一配送企业。

  三是实行“零差率”药品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从源头上管理药品出厂价格,防止变相加价,确保群众得到真正的降价实惠。

  四是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对疗效明显、价格合理,常见病、多发病常用药的供应,防止药品“改关换面”,变相加价。

  五是加强对“三合理”诊疗规范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结算费用审核,防止“药品损失检查补”,引发检查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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