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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四项制度加强母婴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07-9-12
 

   2006年初,连云港市针对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偏高的现状,组织实施了母婴安康工程,通过落实和完善母婴急救各项制度,畅通了母婴急救绿色通道,有效控制了两个死亡率上升的势头。

  一是转诊制度。一级医疗机构负责高危孕妇筛选,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及时转诊;二、三级医疗机构负责高危孕妇的分娩处置,二级医疗机构出现严重高危孕产妇及时转三级医疗机构或请上级医院会诊。2006年以来,共有35例危重孕产妇被转诊至县、市级医院救治;

  二是评审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每一例死亡孕产妇、儿童及时分析死亡原因,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

  三是上报制度。出现孕产妇死亡的,各助产机构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在一周之内调查完毕,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市妇幼保健所。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将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相关信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操作规程、超范围服务、呼救转诊不及时、管理不善、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责任追究。2006年以来,已对违反规定的1名乡镇卫生院院长给予免职处理,停止该单位相应执业一年,停止3名医生执业一年,中止2名护士执业注册2年。

(连云港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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