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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提高参合农民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07-3-9
 

    3月8日上午,记者从灌南县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该县今年将继续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报销比例,农民大病最高报销额可达到4万元,比去年增加1万元。

  去年,灌南县在全市率先试行10种常见病单病种付费;增加妇幼保健补偿,定额补助40元/人次;农民大病补偿封顶线3万元,参合农民的实际补偿比例从2005年的23.7%提升到35%,全县共有18.3万人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额达2231.31万元,有1.86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款总额为1486.77万元,占年度总补偿额的66.63%。

  今年,灌南县通过扎实宣传和细致服务,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除提高参合农民补偿标准,农民住院补偿再提升5个百分点,补偿封顶线上调到4万元外,还增加了健全母婴保健补偿,开放部分疫苗免疫补偿。该县还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特别完善对乡镇住院票据、复印件的管理,堵住参合资金管理漏洞。并加强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建设,年内100%通过规范化验收。

(灌南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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