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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实施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审计评析、超常预警办法


发布时间:2006-6-18
 

  为有效落实“三合理”规范,进一步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该市规定:全市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季度对以抗生素为主的各类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对临床使用量靠前的10种药品,按照药品的使用量、进销差价、销售总额、生产厂家及使用量占前10位的医生进行分类汇总,组织医院技术委员会等有关人员联合进行审计评析,对有不合理用药倾向的,及时在医疗机构发布超常预警公告,责成当事人写出用药分析报告并在下一季度进行2次审计评析。对使用量靠前的10种药品,如无充分理由且疗效较差、价格较高,有借回扣进行促销的,医疗机构将及时停止使用,并对药品生产厂家进行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参与全市药品集中招标资格1年。如在2次审计评析中,仍然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的,将对有关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予以经济处罚,1 年内被2 次诫勉谈话的,则处以离岗学习3~6个月,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连云港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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