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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06-11-29
 


  该市坚持指导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形成“严格准入、机构自律、社会评价、动态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严格的卫生准入机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进行考核验收,去年以来,全市共有11家医疗机构因条件不具备未被准入。二是建立积极的机构自律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签署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规范执业、合理收费、优质服务。三是建立公开的社会评价机制。开展诚信评价活动,向市民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四是建立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综合考评和退出机制。去年以来,已有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被摘牌。

(连云港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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