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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局六项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发布时间:2008-3-1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常州市卫生局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继续以农民健康工程统领农村卫生工作全局,努力营造政府主导、卫生主管、多部门协作的工作局面。市卫生局从今年起每年两次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调研,下半年按照《常州市农民健康工程方案考核细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区)、合格市(区)创建活动。

  二是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各地筹资标准在2007年基础上继续提高30元以上,其中各级财政资助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元,全市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3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使用率继续保持90%以上,参合农民实际补偿比例全面达到35%以上。

  三是加快构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快完善以辖市(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年内全市计划新建成10家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00个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人均最低8元的补助标准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管理到位。同时,努力提高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妇幼卫生事业。

  五是全面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通过招募卫生人才到农村服务、培训在职农村卫生人员、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等方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3~5名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效改善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结构,着力提高人员素质。

  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深入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快农村改厕等方式,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农村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将爱国卫生运动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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