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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苏中医政〔2012〕3号)


发布时间:2012-1-29
 

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2〕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修订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54号,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苏省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认真做好培训和修改,确保新修订中医病历住院病案首页于2012年2月1日顺利施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

 
  附件下载:中医住院病案首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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