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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苏中医政〔2010〕5号)


发布时间:2010-2-21
 

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0〕5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整理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在“十一五”期间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自2008年9月1日已正式进岗学习。按照《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和《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需对继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各市卫生局负责辖区所属单位继承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厅直单位自行组织。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依据签订的《教学协议书》内容,按照《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逐项检查和考核。主要考核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附件。

  三、考核方式

  可以集中考核,听取培养对象单位及培养对象个人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也可根据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须于2010年3月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项目实施总结报我局医政科教处。省中医药局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二)年度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戴运良

  电话:025-83620506

  附件: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参考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南京中医药大学。 

 
  附件下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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