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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0〕4号)


发布时间:2010-2-21
 

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政〔2010〕4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了为期三年的“第二批全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自2009年1月1日已正式进岗学习。按照《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需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各市卫生局负责辖区所属单位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工作,厅直单位自行组织。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依据研修学员个人的《研修申请书》内容,并结合培训大纲,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考核研修的阶段性效果。主要考核研修进度及读书、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情况。具体考核内容可参考附件。

  三、考核方式

  以实地考核为主,也可集中考核,听取培养对象单位及培养对象个人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须于2010年3月8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和项目实施总结报我局医政科教处。省中医药局将根据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单位要督促指导培养对象及时将年度考核材料上传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网络管理系统”。

  (三)年度考核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戴运良

  电话:025-83620506

  附件:第二批全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年度考核参考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第二批全国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年度考核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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