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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师承教学协议书的通知
苏中医政函〔201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管理,提高师承教学质量,保证师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40号),请各单位通知学术继承人与指导老师签订师承教学协议书(格式附后),并审核盖章,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送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联系人:戴运良、虞凯
联系电话:025-83620506
附件: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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