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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66号)


发布时间:2009-11-19
 

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9〕66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中医政〔2009〕44号),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局审核、公示,确定李健等400名同志为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现予公布。

  请各市卫生局督促、指导培养对象按照要求进入培养周期,并于12月9日前将培养对象和指导老师签订的师承协议书报我局医政科教处备案。

  附件:1.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2.师承协议书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培养对象人员名单.xls 师承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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