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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慰问电的通知(苏中医综[2008]11号)


发布时间:2008-2-3
 

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慰问电的通知

苏中医综[2008]11号

各市卫生局:

    今年一月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持续低温、雨雪和冰冻极端天气,给当地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广大卫生工作者和中医药工作者面对灾害,坚守岗位,忘我奉献,奋战在防病救灾第一线,为维护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特发来明电表示慰问,现将国中医药发电[2008]1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领会精神,高度重视冰雪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继续认真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救灾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措施,注重防范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灾害事故,加强相关卫生信息报告,加强与气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早掌握相关信息,并把抗灾救灾中的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附件:国中医药发电[2008]1号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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