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以岭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中医综〔2005〕2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中医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宣传报道中医药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中医药新闻报道的质量,鼓励和表彰在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举办“以岭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以岭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两件),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省中医药局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李 郁;联系电话:025—57712008; 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 编:210008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抄 送: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扬子晚报、现代快报、南京晨报、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健康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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