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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厅直属单位与绵竹市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关系的通知(苏卫综合〔2008〕8号)


发布时间:2008-7-7
 

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厅直属单位与绵竹市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关系的通知

苏卫综合〔2008〕8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江苏省口腔医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关于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我厅制定《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医疗卫生工作方案》(苏卫综合〔2008〕7号文,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医疗卫生工作方案》”),提出了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为保证对口支援工作顺利实施,现就省本级对口支援绵竹市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关系,通知如下:

  一、厅直属单位与绵竹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对口支援关系

  与绵竹市人民医院、绵竹市妇幼保健院的对口支援工作,由江苏省人民医院(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牵头负责,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参与;

  与绵竹市中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由江苏省中医院牵头负责,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参与;

  与绵竹市口腔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由江苏省口腔医院负责;

  与绵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绵竹市血吸虫病防治所的对口支援工作,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负责,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参与;

  与绵竹市卫生监督所的对口支援工作,由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负责。

  二、各支援单位要根据我厅《对口支援医疗卫生工作方案》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多单位支援的,请牵头负责的单位会同参与单位研究制定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三、各支援单位要配合驻绵竹市的江苏省对口支援绵竹市医疗卫生总队,尽快摸清各受援单位设备损毁情况,提出设备配备的建议方案。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抄送:省对口支援绵竹市医疗卫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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