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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试点培训的通知
苏卫办发〔2008〕8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发〔2008〕3号)确定的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试点工作进度安排,我们已于2008年5月5日以《关于确认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试点单位的通知》(苏卫办发〔2008〕7号)确定了41家试点单位。为有效推动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定于2008年5月15—16日进行卫生行政执法说理式活动试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安排
1、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介绍;
2、有关单位经验介绍;
3、案卷观摩。
二、参加人员
各试点市、县(市、区)卫生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1人、卫生监督所综合法制部门(稽查科、法制科等)负责人1人,省卫生监督所分管负责人和稽查处负责人。
三、时间和地点
2008年5月15日上午报到,15日下午、16日上午培训,16日下午离会。
地点: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基地(南京市江苏路172号),电话:025-83759388。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市卫生监督所、试点县(市、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人员请各市卫生局负责通知。
2、参加人员回执(见附件)请各市卫生局统一填写后,于2008年5月14日中午下班前传真至省卫生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025—83620590,以便整理通讯录。
3、因住宿用房紧张,司机不安排食宿。
附件:培训回执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抄送: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省政府法制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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