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 综合管理


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卫办〔2007〕57号)


发布时间:2007-11-12
 

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系统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2007〕5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规范和控制行政执法权,尤其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行政权力法治化运作的关键所在。为保证我省卫生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合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省政府《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卫生行政处罚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了《江苏省卫生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大家,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指导意见时,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卫生法律规范的单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标准;在行使卫生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卫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也应遵守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行使原则。

    在执行指导意见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有好的建议、经验等,请及时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研究,适时修订。

    附件:江苏省卫生系统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监督司,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县(市、区)卫生监督所

 
  附件下载:江苏省卫生系统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试行).doc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苏ICP备05071004号 |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836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