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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肺自体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16号)


发布时间:2012-1-20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肺自体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2〕16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省医院协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肺自体移植技术的审核和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肺自体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肺自体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省医院协会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

 

 
  附件下载:江苏省肺自体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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